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受托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899次 发布日期:2021-05-14
温注协(2021)7号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注协(2021)36号文件要求,市注协受托开展2021年我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结合文件具体要求,同时考虑防疫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自查情况报送
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浙注协(2021)36号文件要求的第五款第一项要求完成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附件1、附件2、附件3、注册会计师的会费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反映注册会计师处罚情况相关材料等发送至市注协工作邮箱64263756@qq.com。
二、现场检查时间与地点安排
现场检查时间:5月27日全天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九山路37弄原财税楼305室
联系电话:88288955 88288953
三、重点检查对象
属于浙注协(2021)36号文件上所列的重点检查对象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提供聘用合同、2020年12月-2021年4月工资清单、审计工作底稿5份(扫描件即可)。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