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管理委员会和各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723次 发布日期:2022-11-01

温注协20222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为促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经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注协惩戒委员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和资产评估师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以下统称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现根据《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并结合相关委员会工作规程,就推荐上述三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设置

 

原惩戒委员会拟更名为自律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暂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和资产评估师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人数包括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在内,不超过9人。

 

二、推荐条件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从事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相关工作8年以上,近5年以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正直的职业品德和客观公正的道德立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

(三)热心行业建设,身体状况和工作时间能满足履行职责需要,愿意为行业自律管理服务。

(四)推荐担任自律管理委员会的,应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股东;推荐担任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的,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五)推荐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的,除上述入选条件外,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和真实的履职意愿。

 

三、推荐方式

 

报名采取执业机构推荐、专家自荐和市注协推荐三种方式。

(一)执业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我市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由本人填表,经所在执业机构推荐,向市注协报名。

(二)专家自荐:符合条件的我市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由本人填表,直接向市注协报名。

(三)市注协推荐:市注协可以推荐合适的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

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可同时申报自律管理委员会和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

 

四、材料报送

 

请各执业机构根据上述委员任职条件与本单位实际,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参与,并做好推荐工作。志愿担任上述三个委员会委员者,请认真填写《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或直接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同报送市注协秘书处,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263756@qq.com。

联系人:郑翠云,联系电话:88288955。

 

五、其他事项

 

市注协秘书处将通过行业相关监管平台对报送材料进行比对复核,择优确定上述三个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在提交市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具体名单。

 

附件: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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