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作者: 浏览次数:851次 发布日期:2012-05-10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至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 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1日至6月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首次报考人员的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间为6月4日至6日,地点由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23日至7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五、考试用书

      考试辅导教材在各报考条件审查点现场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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