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补充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006次 发布日期:2009-04-21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最新通知:2009年,具有2005年至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任一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及已获准免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可以报考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或报考新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也可以兼报原、新两个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兼报考生在2009年底以前,未能取得原考试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从2006年度至2009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 

    2009年3月27日《浙江日报》第15版考试报名通告中“不允许同时报考”的规定取消。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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