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027次 发布日期:2009-02-06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声誉,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结合省注协评选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活动,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评估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为:

    在依法批准成立三年以上,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市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设在我市的分支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事业,勤勉尽职,爱岗敬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水平、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4、近五年内未有不良职业行为记录;

    5、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三年以上(含)并在同一执业机构工作三年以上;

    6、对我市行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

    三、评选程序:

    1、各执业机构根据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经广泛酝酿和民主讨论,推选出候选人,并将名单及其主要事迹以书面材料于2009年2月16日前上报市注协。原则上各执业机构推选名额为1名(执业机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人数合计超过20人的可增1人)。以前年度已经被评为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

    2、市注协对各执业机构推选上报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和事迹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提交市注协理事会或常委理事会审议,评定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0名,并从中推选3名作为省注协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候选人。

    四、市注协对被评为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市注协网站公告。今后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每2年评选一次。

    2009年2月6日

    抄送: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温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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