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温州市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自律公约—业务收费》主任会计师会议召开
作者: 浏览次数:853次 发布日期:2011-05-25

    为进一步明确业务收费标准,更好规范执业,提高执业质量,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常秩序,为温州经济建设服务,根据省物价局浙价服[2011]91文件《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1年4月29日,温州市区片(含永嘉)22家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在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 “关于修订《温州市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自律公约—业务收费》主任会计师会议,会议由本年度自律公约轮值所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刘旭海主持,市注协秘书长池月燕列席会议。
    会上,刘旭海首先就《温州市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自律公约—业务收费》修订稿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本事务所实际情况,针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各事务所积极配合行业自律公约修订的相关工作,科学测算收费依据,积极反映行业诉求,使之在兼顾事务所类型、业务类型、执业风险等因素同时,又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
    5月初,温州市区片22家会计师事务所将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温州市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自律公约—业务收费》(全市系列第19号)。此次业务收费标准修订也是市区片事务所继2006年1月11日“全市系列第十二号”执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  鲍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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