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070次 发布日期:2013-01-07

温注协[2013]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声誉,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结合省注协评选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活动(浙注协[2013]1号),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评估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法批准成立三年以上,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市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设在我市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执业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评选。
    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事业,勤勉尽职,爱岗敬业;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水平、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近五年内未有不良职业行为记录;
    (五)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三年以上(含)并在温州地区内执业机构工作满三年以上;
    (六)对我市行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
    二、评选方法:
    (一)各执业机构根据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经广泛酝酿和民主讨论,推选出候选人,并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于2013年1月30日前上报市注协。原则上各执业机构推选名额为1名,执业机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具有双师资格者按1人算,下同)人数合计超过20人的可增1人。曾经被评选为前四届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市注协秘书处对各执业机构推选上报的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注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评定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0名,并从中推选3名作为省注协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候选人。
    (三)市注协秘书处对被评为温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在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后予以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市注协网站公告。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双重执业资格的候选人,只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种身份被推荐(即《推荐表》中的“推荐类型”只选其中一种)。
    (二)候选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简要归纳被推荐人2011-2012年两年间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典型实务案例)、理论建树、事务所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及积极影响等内容,并务必要求真实生动(字数在1000字以内)。
    候选人《推荐表》可在市注协网站“下载专区”下载,A4纸打印,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中的“简历”、“主要事迹”栏一律用小4号宋体编辑。
    (三)随《推荐表》、总结材料一并上报市注协时,请附候选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同时还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各候选人工作照一张(jpg格式)发送到市注协邮箱(64263756@qq.com)。联系人:郑翠云联系电话:88288955。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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