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第352期
作者: 浏览次数:933次 发布日期:2009-07-13

乐清永安开展再生资源退税专项审计项目

 

 

    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以后,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了重大改变,取消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购买单位使用废旧物资可抵扣10%进项税”的规定,改按“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同时国家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颁发了2007年第8号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专员办和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及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也于2009年3月17日颁发了财驻浙监(2009)3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操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办理退税的再生资源企业在提供相关资料时还必须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退税期间专项审计报告”。

 

    收到上述相关文件资料以后,永安所立即组织执业人员进行学习,并制定工作底稿,确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目前已受理部分再生资源企业的审计委托,开展再生资源企业的退税专项审计工作。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 毛兴国)

 

 

 

永嘉海天顺利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受永嘉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担任2008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内容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我们根据市财政局编制的教材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将书本知识与实务及新税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本次授课老师全部由本单位内部选调资深业务骨干担任。培训方式为面授,一般授课时间都在双休日。整个培训工作从2008年11月25日报名开始,截止2009年6月8日,已经顺利完成了12期的培训任务,参加培训学员达3290人。本次培训工作受到了县财政局及各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永嘉海天会计师事务所 陈玲平)

 

 

乐清永安与春华教育集团联合开发会计培训班

 

 

    6月6日和6月13日,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派出两位业务知识和培训授课兼优的注册会计师,为长城集团举办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授课,受到了与会学员的一致好评,开拓会计培训业务初战告捷,取得了满意效果。

 

    进入六月份以后,事务所开始逐步进入业务淡季,如何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优势,在业务淡季开拓会计咨询服务业务,是增加收入,扩大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事务所整体竞争力的重要课题。五月中旬,永安事务所就如何开拓会计培训业务进行专题分析研讨,针对我市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薄弱,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急需提高的巨大市场,主动出击,派专人与我市教育培训网络齐全,宣传营销能力较强的春华教育集团联系,利用双方现有的资源条件,优势互补,共同开发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班。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长城集团财务人员业务提升培训班于6月6日顺利开学。培训的业务内容有:会计核算基础、税收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与分析、企业上市与资本运作等会计业务知识以及Excel 运用和分析、职称英语等。培训班安排在六、七月份进行,全部利用双休日授课。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 毛兴国)

 

 

 

 

 

 

温州中源近日出资认购

 

    “瓯海总商会大厦” 1500平方米办公楼

    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5月6日向温州市瓯海区总商会大厦筹备小组投入50万元资金做为认购1500平方米办公场所的首期投资款。

    瓯海总商会大厦位于瓯海区行政中心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是不错的办公场所选择地。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早在2008年6月12日就向温州市瓯海区工商业联合会提出以入股方式参与该大厦建设的申请,并获得通过。

    据悉,温州市瓯海区总商会大厦筹备小组已于6月初投入大厦建设工作。 

 

(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 潘 沁)

 

    温州道盛迁址

 

    温州道盛会计师事务所即日起办公场所迁至温州市学院中路温州人才大厦105室。

 

    联系电话:0577—8898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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