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450次 发布日期:2014-05-15

温注协[2014]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5月下旬召开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给你们,请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05名,按下列原则分配:
    (一)分配每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1个名额,计50名;
    (二)截止201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5名(含5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双师”人员按1人计算)的执业机构,增加1个名额,“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10名的,增加2个名额,“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15名的,增加3个名额,以此类推,计45名;
    (三)分配市财政局和有关政府部门5名;
    (四)市注协及有关单位推荐5名;
    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程序
    (一)各执业机构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代表,填写《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推荐的代表名单(纸质、电子版)报市注协秘书处,联系人:滕龙飞,联系电话:88288950。
    (二)有关政府部门、市财政局、相关行业的代表,由市注协秘书处提出意见报市财政局同意联系推荐。

      附件:1、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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