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支部)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120次 发布日期:2016-10-09

 

温会行党[2016]4号

 

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支部)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业实际,就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换届的范围 

2016年6月底前任期届满尚未换届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换届的时间

2016年6月底前任期届满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在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换届工作。

三、换届的原则

(一)坚持按章办事原则。党支部换届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换届工作中,要按照《党章》、《条例》的规定以及换届选举的程序要求,严格规范地抓好换届工作的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按章进行,规范有序。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党支部换届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通过公告、公示、公开等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在选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候选人的产生要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选举办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要明确党支部的任期。根据《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由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要明确班子职数的设置。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要求,设置好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职数。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7名以上的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其中书记1人,可增设副书记1人。

(三)要明确党支部班子配备的要求。要坚持“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把熟悉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建业务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协调各方的复合型党员人才选配到班子队伍中来。要注重事务所出资人(负责人)、生产经营骨干、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选拔进党支部班子。实行党支部班子成员与主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部门经理等管理层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四)要严把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符合“四要六不能”标准,即思想政治素质要好、工作能力要强、工作作风要民主、年龄学历要合理。“六不能”即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五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限制期限的;对外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或参与组织反对党和国家的政治活动等;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五年的;所负责的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被取缔未逾五年的等“六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

(五)要明确换届选举的程序。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选举工作细则(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要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实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两推一选”)的方式,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进行选举。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的研究确定要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大会选举中要注意参加选举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在开展换届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任期制、书记职务变动报告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换届工作结束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选举结果报行业党委审批。

 

 

 

 

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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