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017次 发布日期:2016-11-07

温会行党[2016]22号

各事务所党支部(联合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行业党委研究并报温州市财政地税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批准,定于20161124日召开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进行行业党委换届选举,现将选举党代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财政地税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的批复精神,会议代表名额按党组织关系已转入我行业党委的正式党员人数50%以上的比例选举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各党组织请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认真组织本党组织党员代表的选举,并报送代表名单到行业党委办公室。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党组织关系已正式转入温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和组织观念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要求,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员工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在日常工作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带头创先争优,在实际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道德品质好,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6.未受过行业惩戒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出席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选举产生。

请各党组织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按照分配名额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党代表。选举代表工作务必于1115日前完成,并报送代表名单到行业党委办公室。

 四、召开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是我行业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党组织要把选举行业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通过选举党代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如期完成选举代表工作任务。

联系人:滕龙飞   联系电话:88288950  13819701727

 

附件: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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