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会计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535次 发布日期:2018-06-20
温会[2018]9号
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持续推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与温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会计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日—7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结合本行政区域和客户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企业代理记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税务知识等业务培训、现场咨询和上门服务等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财务管理水平。活动采取市注协、市会计学会及各县(市、区)会计学会上下联动,可由市注协、各级会计学会分别集中组织,也可由各事务所分头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把“会计服务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
2、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填报“会计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连同活动现场照片(电子版),于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会计学会、市注协,邮件主题填写“会计服务月”,联系人:滕龙飞,联系电话:88288950,电子邮箱:wzx88288950@qq.com。
温州市会计学会
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