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会计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269次 发布日期:2018-06-20

温会[2018]9号

 

(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持续推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与温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会计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71日—731日。 

二、活动内容

结合本行政区域和客户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企业代理记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税务知识等业务培训现场咨询和上门服务等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财务管理水平。活动采取市注协、市会计学会及各县(市、区)会计学会上下联动,可由市注协、各级会计学会分别集中组织,也可由各事务所分头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会计师事务所要把“会计服务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

   2、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填“会计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连同活动现场照片(电子版),8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会计学会、市注协,邮件主题填写“会计服务月”,联系人:滕龙飞,联系电话:88288950,电子邮箱:wzx88288950@qq.com。

 

附件:“会计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会计学会

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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