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温州市会计学会
关于组织开展“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温注协[2019]8号
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服务”活动精神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专题活动的通知》(浙注协〔2019〕56号)通知要求,积极发挥行业专业优势,持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温州市会计学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财务咨询顾问活动,重点帮助企业健全和规范基础性财务核算。
(二)组织专场培训,重点宣传和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降费系列优惠政策,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积极服务外贸型企业,协助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和各类贸易诉讼。
要把“减税降费政策讲解与咨询”和“服务外贸型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和贸易诉讼”等内容,作为本次“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专题活动的重点内容。
三、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市注协、市会计学会及各县(市、区)会计学会上下联动,可由市注协、各级会计学会分别集中组织,也可由各事务所分头开展。请结合本行政区域和客户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服务企业的活动,如专场培训、专家宣讲、咨询顾问和上门服务等,助力我市企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把“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及时总结上报专题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各会计师事务所专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年度申报省注协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的主要依据。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填报“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连同活动现场照片(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注协、市会计学会。典型案例和服务成果可一事一报。
邮件主题填写“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电子邮箱:wzx88288950@qq.com,联系电话:88288950。
附件:“三服务暨无微不至·会计服务月”专题活动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温州市会计学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