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413次 发布日期:2015-04-22
温注协[2015]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开展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温财会[2014]692号)的要求,决定对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填写《温州市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审表》(见附件)进行自评;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评审表纸质(盖公章)及电子表送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温州市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评审工作组将对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审;并于今年11月份向各会计师事务所下发《温州市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知书》,12月份向媒体公示评审结果。
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对待积极参评,按要求认真进行自评打分,及时上报评审表,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会计信用氛围,全力助推我市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附件1:《关于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温州市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